计划生育法修改内容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主要内容:彻底废除社会抚养费征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其他内容。
2、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3、7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本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1、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了的法律。
2、计划生育最新的政策我国目前已经开放三孩,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调整生育政策等问题,会议作出部署。
3、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计划生育法于2021年八月二十日进行了修改,主要是规定了三胎政策,明确修改了第十八条,规定了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变化二生一孩,生二孩均可获延长生育假。
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21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法律分析:2021年6月18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将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21
江西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2021年新规婚假3天。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可以享受1-3天的婚假,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夫妻有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本省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018江西产假是否休一年 2017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南昌举行,会议表决通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十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将第五十四条修改为:“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再生育或者重婚生育的人员,除按照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江西产假一共为一百五十八天,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22
1、《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2、根据2014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
3、《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已由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7月26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予以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21
1、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进行投票。投票结果是:60票赞成,4票反对,4票弃权。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1990年4月12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0年3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4、如果是离过婚的夫妇,再次结婚,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生三胎不罚款。结婚前男女双方都有子女,再婚后可以再生三胎。若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户口,且夫妻双方本身都是独生子女的,可放开生育第三胎。
5、这三个月的生育延长假是《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这是地方性法规,除了由省人大发布红头文件外,全省各级政府不再发文件。
6、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2011年11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在第十七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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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修改 计划生育法修改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文总结:计划生育法修改内容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主要内容:彻底废除社会抚养费征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